南京水科院圆满完成拉萨河和纳木错河湖健康评价援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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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10:02

  为响应党中央关于河长制、湖长制重大改革部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水利部河长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在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委托下,南京水科院依据《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通过援助方式开展了西藏拉萨河和纳木错健康评价工作。 

  拉萨河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全长568公里,流域面积31760平方公里,是雅鲁藏布江的5大支流之一,是世界上最高的河流之一。西藏纳木措位于西藏自治区中部,是西藏第二大湖泊,也是中国第三大的咸水湖,湖面海拔4718米,蓄水量768亿立方米,湖面面积1920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高的大湖。2020年10月~12月,项目组成员两次进藏收集资料,采集数据,特别克服了高寒、缺氧等各项困难,深入拉萨河水源地和纳木错无人区,圆满完成了拉萨河和纳木错实地调查和采样工作。 

  2020年12月28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总河长办在南京召开了项目成果审查会,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赵辉、总河长办公室杨元月副处长,南京水科院李云副院长出席会议。与会领导和专家详细听取了项目组关于拉萨河和纳木错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汇报,高度赞扬了本次工作成果,为西藏地区乃至全国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树立了典范。 

  项目调研梳理了西藏拉萨河、纳木错湖健康现状,基于河湖实际,制定河湖健康评价方案,开展河湖健康调查监测,构建了拉萨河、纳木错湖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给出河湖健康综合评价结论,提出河湖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编制完成了拉萨河、纳木错健康评价报告和拉萨河、纳木错健康评价专题图集。研究成果对提升西藏自治区河湖健康强监管能力,解决西藏自治区河湖新老水问题,指导地方合理开发利用西藏地区河流和湖泊,保障西藏地区河湖生态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