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0-04-14 09:06

大禹奖办字〔2020〕2号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按照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工作部署,现开展2020年度大禹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2020年度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大禹奖奖字〔2020〕1号)(可登录http://www.ches.org.cn/ches/dyj查阅)有关提名资格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申报2020年度大禹奖的专家不得作为提名专家。

  2. 提名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开展实践应用;提名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应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公开出版;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应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

  3. 成果前三名的完成人,2020年度其成果只能有一项获得提名(包括科普奖和创新团队奖)。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提名者需向大禹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奖励办”)提交提名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提名工作。

  提名前,由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向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附件1)和《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责任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

  提名申请表首页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责任提名专家签字),盖章(签字)页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原件邮寄至通讯地址。

  奖励办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符合提名条件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二)提名公示

  提名者须在成果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对提名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附件3,含主件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 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1份(原件)。

  (二)电子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1份。

  四、时间安排

  提名材料寄送(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和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地址:

  http://dyj.ches.org.cn/jianglisb/jiangli/dyj_login.asp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 涛

  电 话:010-63202817,18310330279

  邮 箱:dutao@mwr.gov.cn

  传 真:010-6320215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利学会

  邮 编:100053

  附件: 1.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

  2.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责任专家提名申请表

  3.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

  大禹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