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学便字〔2022〕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广泛吸纳生产、经营、管理、建设、消费、监测、认证等相关方参与我会团体标准编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全面提升我会团体标准质量,经研究,近期拟组织开展《农田水利碳排放技术导则》等8项在编团体标准(清单见附件1)参编单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单位主要业务应与拟参编团体标准的编制和实施密切相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2. 申请单位应是法人单位,并具备参与团体标准编制所需的人员、设备及相关条件。
3. 每个申请单位申请参编团体标准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请及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请填写参与编制团体标准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15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及时通知各申请单位。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长娟 010-63204693,赵晖 010-63204550
邮 箱:slxhttbz2020@163.com
附件:
1. 中国水利学会征集参编单位在编团体标准清单
2. 参与编制团体标准申请表
中国水利学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
中国水利学会征集参编单位在编团体标准清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提案单位 |
1 |
农田水利碳排放技术导则 |
河海大学 |
2 |
水利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3 |
水工输水隧洞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
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
4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技术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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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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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的分散性试验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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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河湖监管无人机应用技术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