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评析:发展农村水电是推进生态建设的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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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6 17:05
张岳

编者按:水利部将于今年启动实施的三项“亮点”工程之一――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经过全国农村水电系统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已于2002年12月完成了全国性规划,并且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专家审查,日前正报国家计委进入审批程序。据悉,中央已明确同意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这项宏伟的蓝图不久将付诸实施之际�我们特邀请参加过这项规划审查的专家之一张岳教授畅谈对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并根据《规划》选编了部分内容予以介绍。

一、生态环境是当代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改善西部地区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中央将通过国债资金的投入向这些领域倾斜。加快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而且是遏制生态与环境恶化的根本途径。
当代生态与环境问题已不仅是贫困、边远、民族地区的问题,而是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并已超越了国界成为世界各国和全球性的问题。专家们已经预言,持续的环境恶化有可能导致经济的衰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指出,农民做饭、取暖烧柴是造成“亚洲棕云”和导致东南亚地区严重自然灾害的重要原因。党中央、国务院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多次指示,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解决农民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促进退耕还林,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发展贫困山区、民族地区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收入;要把农村水电建设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治水办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这是迎接新挑战的战略举措。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燃料一直以薪柴为主,成为影响我国广大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难点。2001年的资料显示,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期间农民年烧柴限额为0.64亿立方米,而全国农民年消耗薪柴就达2.28亿立方米,超过了2.6倍。大量采伐和使用薪柴,不仅破坏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造成了大量污染,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在我国大江大河发源地的西部地区,农民砍树烧柴已严重危及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战略中,作为解决退耕还林后农民做饭、取暖等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提出要求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这是十分英明的战略举措,是保证退耕还林还草战略能够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重大保证。

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在西部

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尤其西部地区生存条件较差,贫困人口集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主要受制于水。西部地区涉及的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总面积占全国的71.05%,其中牧草地占全国的97.88%,未利用地占86.7%。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但有三个难点领域:一是从城乡讲,难点在农村;二是从地区讲,难点在西部;三是从民族讲,难点在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这三个难点领域不仅都与水利休戚相关,而且集中于西部。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不仅需要大量的水,而且需要大量的清洁能源。因此,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以电养电政策,采取就地开发、就地供电、自发自供自用等措施,形成“以水发电、以电养水、以水兴农、以电促林”的发展格局,构建造血的功能和机制,重点巩固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贫困山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对推进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三、发展小水电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战略举措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能源结构不够合理,水能资源居世界第一,但占能源的比重一直偏低。据2001年统计,电力生产量为14780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只占24.5%。因此,21世纪,加大水能资源开发力度势在必行,通过水能资源的开发提高水能利用率,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西电东送”和东西部地区经济互补、改变贫困地区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我国小水电资源极其丰富,位居世界第一。主要分布在我国退耕还林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全国拥有小水电资源可发展代燃料工程的有1600多个县,具备参与本次小水电代燃料规划条件的区域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8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涵盖了2002年度国家确定的592个重点扶贫县中除宁夏回族自治区8县中的全部。总面积350多万平方公里,7080万户2.73亿人,其中可用小水电代燃料的有2830万户1.04亿人。据测算,区域内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有8061万千瓦、年发电量2749亿千瓦时,完全能够满足代燃料区农民的生活燃料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以小水电代燃料的生态工程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家实施退耕还林以后,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不少地区尤其西部地区迫切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实施以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以保障退耕还林的实施。实践表明,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是解决农民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的根本途径,是促进贫困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措施,是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是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性举措,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水利部提出的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是这一思想认识的重要体现,因此深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地方人民群众的欢迎。

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拥有明确的目标

2001年以来,水利部向全国各地专门进行部署,开展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规划前期工作。根据规划,从现在起到2010年,将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特别脆弱、当前急需的970万户3730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采取分期实施的方案:“十五”期间重点在西部地区完成286万户1100万农民;“十一五”期间,重点从西部扩展到其他重点地区,再完成684万户2630万农民,最终解决2830万户1.04亿农村人口的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基本解决我国退耕还林区内居民的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以实现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使退耕还林区内的人居环境、生活生产条件都得到显著改善,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水平这一目标是十分明确的,预期的效果也十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