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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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15: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27号)要求,水利部决定组织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水利部直属各单位,中国水利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三、推荐名额 
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水利部和中国水利学会共可推荐9名候选人。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人,单位规模较大、青年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可推荐2人。

四、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见附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重点推荐长期在国内水利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重要贡献者。 
(三)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人需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注册(注册密码:2013slb09)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推荐候选人请在2013816日前,上传电子材料,然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请各单位于2013820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中国水利学会。 
1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2份原件,18份复印件。 
2
、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在评审中将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水利学会 赵 晖 
电话:010-63204550,63202154(传真) 1364121884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中国水利学会 
邮 编:100053

  

水利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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