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结论形式修改后,如何理解认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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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14:38

  从2017年开始,认证结论形式进行了修改,一是取消单项Pc、Pw结论;二是调整结论年限形式,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有条件);不通过认证。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结论释义如下。

  1. 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的,学校应在有效期内持续改进工作,并在第三年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认证协会备案,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将作为再次认证的重要参考。

  2. 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有条件)”的,学校应根据认证报告所提问题,逐条进行改进,并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认证协会将组织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持续改进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给出以下三种意见:

  (1)“继续保持有效期”(已经改进,或是未完全改进但能够在 6 年内保持有效期);

  (2)“中止认证有效期”(未完全改进,难以继续保持6年有效期);

  (3)“需要进校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决定“继续保持有效期”或是“中止认证有效期”)。

  对“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认证协会将动态调整通过认证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