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王志民
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即将实施。这一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宏伟工程,将对海河流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给海河注入生机与活力。
一、海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已到了十分危险的境地
海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在20世纪70年代初见端倪,80年代以来日见突出,出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湿地消失,地下水枯竭,沙尘暴肆虐”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海河流域以不足全国1.5%的水资源量承担着全国10%的人口、粮食产量和GDP,早已不堪重负。目前维持的水资源供求状况,是以牺牲环境和制约发展为代价的。
海河流域1997~2001年又遭受连续5年干旱,缺水形势十分严峻。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地下水位以每年1~3米的速度迅速下降,人们被迫不断打深井追赶着持续下降的地下水位;“华北明珠”白洋淀在干涸的边缘挣扎,依靠上游水库的补给勉强维持;河道断流从平原发展到山区,官厅水库上游山区河段竟然在汛期断流;城市河湖环境供水得不到保证;多数河流的入海水量几乎为零。进入2002年,海河流域降水依然偏少,缺水形势更加严峻。潘家口水库在今年汛期结束时蓄水量就降至接近死库容,天津市不得不第七次引黄河水应急。处于南水北调主要受水区的海河人民正翘首以待,期盼着滚滚长江水早日流进干渴的海河大地。
二、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海河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根据《海河流域水资源规划》,在采取强化节水和加大对微咸水、海水、经处理污水、集雨工程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后,全流域2010年仍缺水约140亿立方米。因此,单纯依靠当地水资源和有限的引黄河水,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受到严重制约,生态环境也难以改善和恢复。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海河流域的缺水问题:
――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大大提高。南水北调工程2010年通水后,海河流域引长江水约70亿立方米。
――城乡供水能力将有较大提高。南水北调海河流域受水区总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城市供水得到有效保障,农村供水条件也将有所改善。
――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并有所改善。调水沿线城市基本上不再开采地下水,浅层地下水将得到恢复;白洋淀等湿地得到维持;通过管理调配可望扭转部分平原河道常年干涸状态。流域生态环境开始进入良性循环。
三、构建“二纵六横”流域水资源配置的总体格局
南水北调东、中线纵贯海河流域南北,与漳卫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三河(北运河、潮白河、蓟运河)及滦河六条横向河系共同组成“二纵六横”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格局。
南水北调东线与中线“二纵”不仅保障沿线城市供水,还具有调配流域南北部水资源的作用。漳卫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等均与南水北调干渠交叉,北三河、滦河分别通过京密引水渠、引滦入津工程与南水北调联系,这些河系上游建有31座大型山区水库,下游还有北大港、白洋淀等平原洼淀(水库)。“六横”不但具有开发当地水资源的功能,而且具有调配流域东西部水源以及向农业、生态供水的作用。
“二纵六横”总体格局为流域水资源配置提供工程基础。针对“东中两线穿南北,洼淀水库居东西”的布局,以“东线洼淀侧重滨海区供水,中线水库侧重山前区补源,横向河道负责东西向调剂,当地水源满足山丘区需求”的配置思路,分别向相应的城市配水,余水为农业补源,退水恢复生态。
四、做好多水源、多用户、多目标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南水北调工程建成以后,海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的总原则是:确保城乡人民生活用水,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维系良好生态为最高目标,坚持高水高用、优水优用,优先使用地表水。受水区城市必须使用长江水,减少开采地下水,归还挤占的农村水源。受水区16座大中城市是南水北调工程主要供水目标,要以长江水为第一水源,减少或禁止开采地下水,并把过去挤占的农业水量退还给农村。受水区农村要立足于多用城市达标污水,用好当地地表水,开发利用微咸水。必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以便用于农业灌溉。海河平原有较丰富的微咸水,要相机调引部分淡水,咸淡轮灌、污咸混浇,带动微咸水开发利用。受水区恢复生态环境应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源。充分利用流域间和流域内丰水机遇�多引水以用于恢复生态环境。还要利用好城市达标排放的污水。
山区可间接受益。平原得到长江水以后,对山区提供水源的要求有所降低。按高水高用的供水原则,进行非受水区水资源配置,即上游山区水源供给高地势用户。
加强工程调度,间接为平原非受水区增加水源。通过引滦入津(入唐)、引青济秦等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的联合调度,实现长江水与滦河水的联合配置;通过京密引水渠,将密云等水库与南水北调联合调度,实现长江水与北三河水的合理配置。从而改善滦冀平原和北三河东部平原等非受水区的生态环境。
五、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实现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
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除了必要的工程措施外,还必须在体制、政策、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