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 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学〔2022〕152号

2022-10-18 08:43

  各水利院校: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工作部署,为加强水利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术研究,培育一批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推动水利类专业认证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中国水利学会、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水利类专业认证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开展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宗旨 

  引导各水利院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探索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水利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深入研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水利专业内涵发展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水利人才培养质量。 

  二、研究要求 

  1. 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水利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鼓励开展符合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选题内容可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 

  2. 研究路径清晰,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配备到位。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主要以开展水利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和研究的高等院校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联合申报。联合申报课题由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第一完成单位应在申报前与其他单位共同协商,对课题负责人及其排序等取得一致意见。 

  2. 申报人员。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2人,参与人员不超过15人。每人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 

  3. 申报课题。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等问题,已获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同类选题和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等不得重复申报。 

  四、管理及审核流程 

  为保证课题申报、评审及结题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方将成立领导组、专家组和工作组,负责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和结题工作。课题申请书应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提交课题申请表(附件2)。 

  立项的课题将在中国水利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出具课题立项通知书,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 

  五、责任义务 

  1. 课题组在研究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课题负责人和研究方向。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要事项,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组织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结题。 

  2.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成果的形式原则上应与预期成果一致,不得低于相应要求。最终成果实行结题评审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评审、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此课题。 

  3.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确保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发现课题研究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错误导向,组织方有权终止课题。 

  六、资助安排 

  1. 组织方将根据课题评审情况,将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予以立项,视情况对重点课题予以适当经费支持。 

  2.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做好经费保障支持,原则上重点课题不低于3万元/项,一般课题不低于2万元/项。 

  七、其他事项 

  1. 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水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PDF和WORD版本形式发送至邮箱:ches_jgkt@163.com。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课题序号+名称+学校(单位)名称+课题申请人(负责人)”。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中国水利学会网站公告栏(http://www.ches.org.cn)下载。 

  2. 联系方式 

  电话:010-63204551 

  邮箱:ches_jgkt@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 

  中国水利学会        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河海大学(代章) 

  2022年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