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类专业补充标准适用于水利类专业,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简称水文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工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简称港航专业),亦适用于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简称农水专业)。
水利类专业补充标准包括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3个方面的指标。在这3个指标除了通用标准的要求外,专业补充标准进行了细化。如,对于水文专业来说,支持条件指标项中的专业资料应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年鉴,是指应有水文年鉴,不是一般的统计资料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