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水学〔2023〕号

2023-12-15 16: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中国水利学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名额度

  中国水利学会2023年度可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额度为1项。

  二、提名成果(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曾获得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拟授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3.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4.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中国水利学会提名的成果完成单位(人选),向中国水利学会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二)公示

  成果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必须按照《办法》《通知》的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完成且无异议后,向学会报送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成果公示情况及结果,汇总表和各成果公示内容(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四)材料报送

  请按规定做好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报送材料包括:

  1.提名函及公示文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3.成果纸质提名书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4.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月2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杜涛:010-63202817,18310330279

  邮箱:dutao@mwr.gov.cn;781767829@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务大厦307(邮编:100053)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

  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3.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中国水利学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