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专家和环保工作者对圆明园的湖泊防渗问题提出了很多批评和看法,这对于提醒有关部门注意对生态环境保护是有很大意义的,也表明了我国的社会文明程度已经进步到公众对社会决策过程的广泛参与意识。由于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有时这种参与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现在就圆明园所出现的争论,对几个需要讨论的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1.大环境和小环境的关系
圆明园的水不够用了,经常出现干涸,造成鱼类大量死亡,树木干枯,这是导致圆明园管理者决定进行湖底防渗的主要原因。在工程实施之前委托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进行了调查研究和技术设计,不能说这个决策是少数人的主观决策,它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在实施之前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是一个失误。
圆明园的问题在于大环境的恶化,圆明园位于十分恶化的大环境之中,是大环境的恶化导致圆明园的缺水,圆明园问题的最终解决要依靠大环境的改善。圆明园所在的位置是北京西北部山区的洪水冲击扇,是地下水出露的地方,由于冲击扇的沉积以砂砾为主,透水性极强,大量地下水涌出地面后滞留成湖,海淀的地名由此而来,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圆明园的水是不成问题的。
但是现在这种大环境已经不复存在,由于山区径流被大量截流和冲击扇范围内的城市化,地下渗流急剧减少,加上市区范围内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形成大范围的地下水漏斗,城市河湖的地下补给水源消失,湖泊和湿地不断萎缩和消失。圆明园也难逃恶运,它所在地区的地下水位已经下降了近20米,现在的圆明园成了一个大漏勺,只有漏水的份,没有得到外部地下水补给的可能性。这显然不是圆明园的责任,相反它是大环境恶化的受害者。圆明园所采取的技术手段是否合理我在下面讨论,但是可以说它所做的只是一个无奈的自救措施。
如果我们真地爱护圆明园,就不要过分地追问圆明园的责任,而是帮助它找到一条出路。圆明园所在的大环境问题不解决,圆明园就难保生态安全,但是大环境的问题不是那一个人所造成,也不是短时间内所形成,它是几十年城市发展所留下的后果。通过圆明园的问题我们要追问应当如何来挽救北京市的大环境,这需要我们调整发展战略,制订大环境的环境保护规划。
2.圆明园能够挽救大环境吗?
说圆明园的防渗工程是生态灾难可能夸大了圆明园生态作用。如上所述,圆明园只不过是依存于一个十分恶化的大环境,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原来连续的大生态系统早就被分割成一个个的生态孤岛,自身难保。实际上,多年来圆明园的管理者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已经作了很多努力,尽量给圆明园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我们能够帮助他们做些什么呢?
说圆明园如果不搞防渗工程,让湖水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对保护生态系统是十分有利的。这话不假,但是圆明园应当承担这样的责任吗?它有能力担当如此重任吗?首先我认为圆明园没有这个责任,也没有这个能力,它所能做的就是尽量保护好自己。因为圆明园是处在一个十分恶化的大环境之中,地下水的大漏斗是大家造成的,就不应当让圆明园单独地承担修复地下水漏斗的责任。其实它也没有这个能力,它已经成了大漏勺,有多少水给它漏呢。如果让它承担这个责任,需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将它定位成北京市地下水修复的回灌点,每年定量回灌地下水,水量由水务部门保证,费用由政府和公众负担。显然,这样的体制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形成,既然圆明园没有能力挽救北京市的大环境,当务之急就是自我保护,尽量地保护好这块城市沙漠中的绿洲。
那么在水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作为圆明园应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呢?有人说圆明园顺其自然,湿就湿,干就干,有荒凉的沧桑感才是最符合圆明园的主题。可是问一问周围的居民,或者是游人,大部分都回答有水比没水好。国家文物局在对圆明园保护规划的批复中早就明确将圆明园定位为遗址公园,即“被英法联军焚毁以后的圆明园遗址,既是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也是供广大群众享用的园林资源”,规划是圆明园管理的重要依据。在这方面应当由文物和园林专家来评论,我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圆明园既要保留被八国联军破坏的建筑物遗迹,也要体现中国皇家园林的美丽。两者相互衬托,才能更加映射出八国联军的丑恶。八国联军破坏了圆明园的建筑,但是湖泊干�并不是八国联军所造成的,它是我们近代人对环境破坏的产物,我们没有必要把它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
从市民对圆明园的需求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因此圆明园作为公园的功能也应当是多样化的。既要有山、水、绿、花的美丽景色,又要有亲水的、舒适的休闲娱乐空间。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圆明园都不能没有水。
3.圆明园的生态用水从那里来?
要保护圆明园的生态环境,就需要供给圆明园所需要的水量,称之为生态环境需水量。在过去编制水资源规划时只考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牺牲了生态环境用水。圆明园的生态环境用水没有用水指标,也无法得到保证。
关于生态环境需水量的研究刚刚开始,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还没有统一的方法。但是从圆明园的多年用水量来看,景区蓄水176万立方米、每年渗漏水量大约251万立方米、蒸发水量大约221万立方米、林草灌溉用水大约127万立方米,合计776万立方米。除去降雨和从水务局分配的150万立方米水量之外,每年缺水约540万立方米。长期缺水必将造成河湖的干涸和植被的破坏,在北京市长期过度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大背景下,北京缺水严重,无法保障圆明园的生态环境需水量。而且,北京市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量还在不断增加,这种状况在近期内是无法改变的。
面对这样的现实,圆明园所能考虑的就是采取自救措施,包括:减少渗漏、收集利用雨水、处理和利用中水等。这些都请北京市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进行了详尽的规划,收集利用雨水和中水利用措施需要投资比较大,建设时间长,再生水量相对比较小,采取防渗措施是比较可行的。
这样的措施只不过是救急的选择,问题的最终解决要依靠北京市大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环境需水量得到保障。正在进行的新一轮的全国水资源规划,特别强调在水资源的平衡中纳入生态环境需水量,包括河道内生态需水量和河道外生态需水量。在水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需要通过压缩生产和生活用水来保障生态环境需水量,对北京来说还要通过南水北调工程来补充水资源的不足。这一目标要通过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推广节水技术、减少水资源污染等一系列措施才能实现,不是短时间能够达到的。
如果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圆明园的生态需水量,他们自己想办法减少水量损失是一种积极的行为。
4.湖泊铺设防渗膜的利弊分析
圆明园采用的是一种新型防渗材料,在蓄水工程中多有采用。它是否会造成重大的生态灾难,结论应当是在进行了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之后作出。我仅根据多年的湖泊研究经验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⑴ 物理方面的影响
采取防渗措施可以维持比较大的水面,在水域周围产生冷岛效应,调节气温和湿度,保护植被,形成比较舒适的环境。
采取防渗措施后,湖泊向地下水的渗漏大幅度减少,减少了圆明园的维护成本,但是对于周边的植被生长会产生不利影响,需要增加植被的灌溉量。
⑵ 化学方面的影响
由于水面的不断蒸发,水体的含盐量会不断增加,在丰水季节要及时更新。
尽管现状条件下由地下水向湖泊补充水量的情况已经不多,但是采取防渗措施彻底切断了地下水与湖泊水体的交换,水体中的矿化物及微量元素会有所减少。
在防渗膜上回填的土体,如果更换成比较清洁的土壤,减少了底质污染,水质会有所改善;但是将原来的底泥再回填到湖底,土壤经过扰动后污染物释放强度加大,水质要变差。
⑶ 对生态方面的影响
由于底质的变化,底栖动物的种群数量会有所减少。
湖泊的流动性减缓,加上地质释放增强,湖泊发生富营养化的机会增加。
如果采取底质更换减少内污染源,并且整理岸坡使其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湖滨带,种植净化能力比较强的莲花类植物,可以控制水体的富营养化。
⑷ 对于景观方面的影响
形成水面,避免出现湖底出露,沙化扬尘的恶劣景观,可以保持圆明园的基本景观形态。
形成水面可以维持公园作为亲水的休闲娱乐空间的基本功能。
湖泊铺设防渗膜的利弊比较汇总为下表:
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是回避、减轻、补偿,能够回避的不利影响尽量回避;不能回避的尽量减轻;无法回避和减轻的采取异地补偿的措施。应当说采取湖泊防渗措施有弊有利,利多弊少,同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其负面的影响,也可以采取一些异地补偿的措施。对于圆明园的水生态系统而言,基本是人工环境下形成的水生态系统,并非是重要保护物种的原生栖息地,采取防渗工程不会对北京市的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公众参与的制度化
这次公众对于圆明园的关心和批评是公众参与意愿的表现,也是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增强的标志,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家应当及早建立各种公众参与制度,使公众参与有法可依,减少公众参与的成本,积极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参照国外的公众参与制度,首先公众参与是贯彻始终的,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阶段都要有公众的参与。其次,公众参与是多层次的,包括普通市民、利害关系者、专家和各级地方官员等。公众参与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如书面调查、面谈、讨论会和听证会等。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地依法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环节相应地通过公众参与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实施公众参与,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大前提是一致的。参与者应当各抒己见,言而有据,取长补短,避免对立,避免浪费国家管理资源。
6.圆明园的补救措施
圆明园采取防渗措施是在现实环境下所作的一个选择,它比较经济和施工简便,但不一定是最佳的选择。还是可以进一步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减少不利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⑴ 抓紧补作环境影响评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⑵ 立即检查防渗材料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和合格证书,必要时进行实验分析,确定蓄水后是否会有有害物质析出,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才能使用。
⑶ 对回填的底泥尽快进行化学和生物分析,确定其污染状况和物种数量,在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或者只进行表层更换。
⑷ 通过渗漏计算确定合适的渗漏量,在防渗膜上适当开孔。不是完全杜绝湖泊的渗漏,而是减少渗漏,同时满足周边生态需水的要求。
⑸ 作为生态补偿措施,加强公园内的植被灌溉措施,在比较偏僻的位置设立封闭的保护区,形成湿地和鸟类及小动物的安全栖息地,有利于保护公园内的生物多样性。
⑹ 整理湖滨带地形,采取渐变的形式,有利于恢复多样的水生植被,增强湖泊的自净能力。
⑺ 通过技术措施增加水系的循环流动,并且适当设置跌水和小型喷泉,增加曝气,加强水体净化能力。
以上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通过圆明园的争论可以得到很多有益的经验,帮助完善我们的环境保护体制。
作者简介:1940年生,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原灾害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近年主要从事水边景观和生态修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