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仪祉,我国近代著名水利科学家和教育家。他把西方科学技术同中国传统水利相结合,开创了中国近代水利科学;主持建成了我国近代第一个大型灌溉工程泾惠渠,并亲自主持修建了多项近代灌溉工程;查勘祖国江河,悉心探索治水方案,主张治理黄河要上中下游并重,防洪、航运、灌溉和水电兼顾,改变了几千年来单纯着眼于黄河下游的治水思想;参与创办了我国第一所水利工程高等学府南京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和多所院校,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水利建设人才;创建了中国第一个水利学术团体中国水利工程学会,并任会长,直至去世。
李仪祉,原名协,字宜之。1882年2月20日出生于陕西蒲城县,自幼受父辈和家庭良好环境的影响,又先后两次留学德国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奠定了他一生献身水利、科学救国的思想基础。
李仪祉8岁就读,17岁时(1898年)考中同州府第一名秀才,深受陕西提学使叶伯皋的赏识,次年被推荐入泾阳崇实书院读书,学习了严复翻译的《天演论》等著作,开始接触西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曾写下了《权论》、《神道设教辟》、《亲闺怨》、《女子不缠足歌》等反封建的作品。1900年入三原宏道学堂求学,与于右任结为学友,志同道合,开始走上了民主革命道路。1906年李仪祉和其兄李约祉同在北京京师大学堂读书,由井勿幕介绍加入同盟会。父亲和伯父又是同盟会陕西分会重要成员,为辛亥革命作出过贡献,因此当时有“一家人四口,革命人两双”的赞誉。
李仪祉青年时期积极参与反清反帝运动。1905年上书清廷御史王步瀛,痛斥他奏请清廷镇压天津、上海工人和学生罢工罢课的行为,要求废除中美关于旅美华侨不平等条约。1908年他上书控告蒲城县知县李体仁残酷镇压学生的罪行,迫使清政府将李体仁革职。
1911年武昌起义后,身在德国学习的李仪祉毅然辍学,辞去柏林东方学院讲授中文的邀请,买了一支手枪和几十发子弹,只身回国,投笔从戎,参加辛亥革命,到起义军占领的上海江南制造局习射步枪。后因南北议和,民国成立,转而致力于水利教育和水利工程技术,为发展我国近代水利事业奋斗终身。
中国水利高等学府的创始人
李仪祉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先后参加创办三秦公学、河海工程专门学校、陕西水利道路工程专门学校(后改为西北大学工科)、陕西水利专修班(后改为西北农学院水利系),担任教授、教务长、校长,兼任陕西省教育厅厅长。他还曾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第四中山大学、交通大学执教,培养了大批科技人才,为我国水利工程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
1903年于右任出任陕南商州中学堂堂长,李仪祉被聘为数学教习,成为他从事教育的发端。1909年,28岁的他首赴德国留学,进柏林工科大学学习土木工程科,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回国,时任南京临时政府交通部次长的于右任,请他出任津浦铁路局局长,被他谢绝。次年回陕,在西安与友人创办私立三秦公学,广聘社会名流和学者任教,设数、理、农各门主课及英、德、日外文课,学习西方科技。魏野畴(时任中共陕西军委书记)、刘天章(时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杨钟健(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 等均在此就学。
1913年,李仪祉再次赴德国进丹泽大学留学,学习水利科学,1915年毕业回国。应清末状元、实业家、全国水利局总裁张謇(字季直)的聘请,参与创办我国第一所高等水利学府——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以下简称河海工专),由留学回国有志于我国电力事业的许肇南任校长,李仪祉任教务长。办学初期,国内水利科学教材特别缺乏,英、美版书的译本又满足不了学生的需要,加之一些内容也不太符合中国国情,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他便自己动手编写教材。他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在很短时间里,编写了《水功学》(即水工建筑学)、《水力学》、《水工试验》、《潮汐论》等教科书,并把各地水利工程做成模型,进行直观教学,还亲自带领学生在海河流域考察,联系实际,示范引导。李仪祉在河海工专执教7年,培养出了200多名现代水利科技专家和骨干,其中包括宋希尚、沙玉清、汪胡桢等。
1922年李仪祉离南京回陕,任省水利局局长。1923年兼任教育厅厅长,倡办陕西水利道路工程学校。由于当时人们对水利和交通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始招生时仅有七八人报名。李仪祉“不以投考者寥寥而懈其志,常围坐庭院,讲述泾渠计划,农事改良,及吾国农田水利之切要”(《悼仪师》)。1924年学校改隶西北大学工科,李仪祉兼任校长。由于引泾工程和西北大学教育经费困难,他经常奔波于京津沪宁等地,筹措钱款。尽管公务繁忙,他还受聘在北京大学、同济大学、河海工专、南京第四中山大学担任教授,为培养人才,不遗余力。
1932年为适应关中水利建设需要,借用省立西安高中部分校舍,创办了陕西水利专修班,他亲自授课。1935年,在于右任、邵力子、辛树帜的支持下,将水利专修班迁往武功,改为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以下简称西北农专)水利组。他常往返于西安和武功之间,亲自登台讲课,不久水利组发展为水利系。后来,西北农专又发展成为西北农业大学,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水利人才。
李仪祉治学严谨、作风深入、借鉴中外、重视实践、育才重德的治学宗旨和思想深受国人敬仰。
中国近代水利的奠基人
水利之兴衰决定着国势之强弱。在中国水利的发展史上留下了多少前辈先贤治水的足迹,尽管在当时水患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治理,但终因缺乏科学的分析和指导,加之朝代更替,世事沧桑,未从根本上解决水之灾难,留下来的值得后人可借鉴的治水资料和经验就少之又少。
一向立志“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的李仪祉先生,身感水患和干旱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水之利不兴,水之患不除,人民就不得安居乐业,中华民族就不能强盛繁荣。
自幼生长在旱魃肆虐的渭北高原的李仪祉先生,他的终生夙愿就是效仿郑国、白公,立志振兴关中水利。约在公元前246 年,秦国在关中建成了引泾灌溉工程——郑国渠,与四川都江堰、广西灵渠并称古代三大水利工程。郑国渠从泾阳县泾河峡谷出口张家山引水,渠长150公里,灌地4万余顷,亩收1钟(合今122.5公斤),“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 (司马迁《史记·河渠书》)。“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赵忠大夫白公,奏穿渠引泾水。首起阳谷,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灌田四千五百余顷。”(《汉书·沟洫志》)。郑白二渠使关中成为天府之国,起到了“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白渠谣》)的作用。
1922年李仪祉离开南京,回陕西任省水利局局长兼渭北水利局总工程师,在艰难曲折的道路上,真正开始了他兴修水利的生涯。他回陕后积极网罗人才,取得陕西陆军测量局的支持,组织引泾灌溉工程勘测设计,到1924年完成两种设计方案。但因省长齐振华作梗,经费没有着落,直到1927年仍无法开工。他在给当局呈文中写道“协所虑者政治设施举凡一切倾于革命一端而于增加国家生产,减轻人民痛苦之道,曾无一注意及之者,则不但训政时期无以见革命之真旨,抑且革命时期亦将大失国人信心也……协生于此国,长于此乡,求危定难,自愧无方,爱国悯人,亦何能后。”痛斥当局,愤然辞职,拂袖东去。
1929年关中大旱,饿殍载道,人相食,百姓流离失所,老弱转乎沟壑,兴修水利的呼声越来越高。1930年,杨虎城督陕,任省政府主席,召回李仪祉任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才使他的引泾计划得以实施。由陕西省政府筹款40万元,华洋义赈会筹款40万元,美国檀香山华侨募捐15万元,朱子桥先生捐助水泥两万袋,各方共筹集百万余元。于1930年开工,至1932年6月第一期工程完工通水,可灌地50万亩;1935年第二期工程完工,扩灌至65万亩。泾惠渠的建成受益,成为中国当时现代化水利工程之典范,在我国水利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泾惠渠竣工后,李仪祉辞去建设厅厅长,任省水利局局长,集中精力继续实施他兴建“关中八惠”(泾、渭、洛、梅、黑、涝、沣、泔)的宏伟规划。1932年泾惠渠一期工程完成后,李仪祉派人勘测设计洛惠渠工程,他给杨虎城写信说:“泾惠渠由公手而成,亦复有意再成洛惠渠乎?”杨欣然同意,两人同到大荔县铁镰山视察,杨批准成立了引洛工程局。计划由洛河头筑坝引水,穿越铁镰山,灌溉大荔、朝邑农田50万亩,预算投资121万元。1933 年邵力子继任陕西省政府主席,支持引洛工程,当年开工,到1936年渠道基本开通,唯铁镰山五号隧道受阻,工程艰巨,1947 年勉强通水,灌地10万亩,后扩灌到70万亩。
1933年,李仪祉命人勘测渭惠渠,1934年完成设计,决定从眉县魏家堡筑坝引水,灌溉武功、兴平、咸阳等县60万亩农田。1935年春开工,1936年12月渠成通水,初灌30万亩。1936年眉县梅惠渠开工,1938年6月竣工通水,灌地30万亩。1937年陕西米脂织女渠也相继开工。此外,李仪祉还亲赴陕南陕北考察,筹划了陕南汉惠渠、褒惠渠和陕北定(无定河)惠渠。至1938年逝世,泾渭洛梅四渠已初具规模,灌地180万亩。
在兴修关中水利、造福桑梓的同时,先生不忘治江河水患,效仿古人,借鉴经验,踏勘调查,充分论证,一生中为治黄、导淮、整运、导渭呕心沥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后人称赞他为“治水导河名载青史,开渠引渭泽惠万民”的中国近代水利大师。
1927年,李仪祉离陕任上海港务局工程师、局长,兼任南京第四中山大学教授,又任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工程师,设计了成渝公路重庆市郊老鹰岩盘道工程,为当时公路设计之杰作,1928— 1930年,李仪祉先后担任华北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兼北方大港筹备处主任、导淮委员会委员兼总工程师、浙江省建设厅顾问。在此期间,他筹划了白河水利,倡办了华北灌溉讲习班,设置了黄河水文站,亲自勘察了运河和淮河,拟定了导淮计划,设计了杭州湾新式海塘,在天津创办了中国第一个水工实验室。同时,他还着手草定了华北水利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华北水利建设之区域,筹划白河、黄河及华北水利各事宜。他治河心切,工作不分昼夜,以其远见卓识规定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河湖流域及沿海区域为华北建设区域,包括河北及北平(现北京)、天津两市之全部,山东、河南、山西、察哈尔、热河、辽宁之大部。这一规定,此后被水利界沿袭多年,华北水利建设承李仪祉先生的匡正指示不断发展。
李仪祉在1929年任导淮委员会委员兼工务处长及总工程师期间,为了把淮河水患治理好,他一面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勘察淮运水系,一面亲自调查,拟定导淮计划,并特地聘请德国汗诺工业高等学校教授方休斯先生为导淮委员会顾问,共商导淮事宜,很快就拟定出了《导淮规划概要》。对淮河上游的治导拟定了几条方针:①排洪入江,而不令江受淮之害;②利用洪泽湖以减省尾闾;③若经济充裕,开辟入海之道,以减轻洪泽湖之负担; ④兼用洪泽湖蓄水以发展灌溉。对于淮河中上游及各支流的治导,他提出:“防洪工程以筑堤为主,流域以内之过量雨水应建闸洞,并设抽水机排入河内。”
淮河经治理之后,可望开辟淮河航运及灌溉事业。李仪祉先生认为:“淮河流域诸水于治导后,洪水各取正道,运河成为供航运兼利灌溉之渠道。由黄河交点起至江口,共设船闸七处,所需航运及灌溉水量由各河及洪泽湖供给。”“导淮的事,便是要防止淮水泛滥成灾,同时要兼顾到农田灌溉及运河航道的利益。”
在导淮的过程中,李仪祉先生对纵贯我国南北的大运河也十分关注,他认为治黄、导淮、整运是完成中国水利大业的一个整体,不可忽视一方。在他的倡议下,华北、黄河、导淮、扬子江四水利委员会,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四省建设厅及浙江省水利局联合组织召开了整理运河讨论会,并推导淮委会为常务机关。他对整运十分关切,每次讨论会必亲自参加,对于整个整运计划进行详细阅审,多方指示,使得整运工作进展顺利,两年之后,计划告成。
近代科学治理黄河的开拓者
李仪祉终生以治水为志,求郑白之愿,效大禹之业,凿泾引渭,整治运河长江凡数十年,足迹遍布祖国江河湖海,卓有贡献,尤对黄河治理,精心钻研,独有建树。
1933年,李仪祉奉命筹设黄河水利委员会,并出任第一任委员长。李仪祉生于黄土高原,奔波于黄河上下,对我国历代治理黄河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科学的治河方略,写成了40多篇文章。正如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水电部部长钱正英同志所说:“李仪祉把我国治黄河理论和方略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直到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李仪祉传》序言)。李仪祉治理黄河的观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泥沙未减,本病未除。李纵观古今,博览中外,总结我国治黄的经验教训:“溯之史乘,以治河著称者,得三人:汉之王景、明之潘季驯、清之靳辅而已……王、潘、靳诸氏之治河,虽著殊绩,而于河之洪流,未能节制,含沙未能减少。犹之病者,标病虽去,本病未除,固难期以后不再为患。”(《黄河治本计划概要叙目》)。“治理意见,自古至今,主张不一。总其扼要,不外疏、导、防、束,大都皆以囿见,不能顾及全局,此所以河患不已也。河患症结所在之大病,是在于沙。沙患不除,则河恐终无治理之日……黄河地层,黄土为壤,最易于冲走。土随水行,河无保障……所以欲图根本治黄,必须由治沙起。如能将沙治除,则患自可消灭矣。”(《治黄意见》)。“故去河之患,在防洪,更须防沙。”(《黄河治本计划概要叙目》)击中黄河为患之要害,指出土壤侵蚀,土随水去,形成泥水是黄河的症结所在。
(2)中上游不治,下游难安。黄河流域面积75万平方公里,从内蒙托克托以上为上游,托克托至河南桃花峪为中游,桃花峪以下为下游。中流三门峡以上所输沙量为16亿吨(其中12亿吨入海,4亿吨沉积下游河床),是造成黄河为患的原因。他认为:“历代治河皆注重下游,而中上游曾无人过问者。实则洪水之源,源于中上游,泥沙之源,源于中上游。”(《请测量黄河全河案》)。“诚以导治黄河,在下游无良策。数十年来,但注重下游而漠视上游,毫无结果。故惩前毖后,望吾会是后研究黄河知所取择也。”(《导治黄河宜重上游请早期派人测量研究案》)。他认为黄河挟带泥沙,泥患尚轻,沙患为重,泥沙本应随河流入海,因为沙重沉于河床不能泄运,酿成河南境内多沙,河北次之,而山东境风沙少而泥多,河南河北两省黄河南北河堤距离宽广,而洪水所占无几,大多为泥沙所淤塞。所以治黄不在中上游减沙,免除祸患,只在下游修堤,防不胜防。
(3)兴建水库,蓄洪减沙。他认为,在黄河中上游开展防止土壤侵蚀,减少冲刷的同时,要在黄河支流和干流上兴建水库,可以“最经济、最有效,兼能减轻下游之河患与上游之河患。其工程以施工陕西、山西及河南各支流为宜。黄河之洪水,以来自渭、泾、洛、汾、雒、沁诸流为多,各作一蓄洪水库。山西、陕西之间,溪流并注,猛急异常,亦可择其大者,如山川河、无定河、清涧河、延水河亦可作一蓄洪水库。如是则下游洪水必大减,而施治易为力,非独弥患,利且无穷。或议在壶口及孟津各作一蓄水库代之,则工费皆省,事较易行,亦可作一比较设计,择善而从。” (《黄河治本计划概要叙目》)。这样可以分散黄河洪水,减下游之患,在上中游拦蓄13500立方米每秒(其中渭河拦蓄4000立方米每秒、泾河拦蓄6000立方米每秒、洛河拦蓄2000立方米每秒、汾河拦蓄1000立方米每秒),加上沁河、南洛河的拦蓄,可把黄河下游20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减少到6500立方米每秒,黄河水患可以基本免除。他还提出汛期前将水库放空,汛期将相当水量从底洞泄出,可冲刷库内泥沙,减少水库淤积。
(4)综合开发,利用黄河。他以卓越的才能,高瞻远瞩,在《黄河治本计划概要叙目》中,展示了他科学治黄的治河方略和规划,其内容主要有:黄河下游河防整理计划、黄河入海口整理计划、黄河干支流水库建设计划、黄河防沙(即上中游水土保持) 计划、黄河流域造林计划、黄河干支流水利计划,提出了每个规划的方向方法和实施的内容。
对于黄河干支流水利计划,李仪祉亲自在中上游各省考察,把除害与兴利结合起来,综合开发水土草木电力资源,繁荣经济,为民造福,提出“(一)灌溉,(二)放淤,(三)垦荒,(四)航运,(五)水电”五大水利综合开发计划。
我国近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先驱
虽然李仪祉的著作中没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名词的出现,而用“土壤侵蚀”、“土随水去”,“防止冲刷、平缓径流”相通其意,但他以根治泥沙为治黄之本,提出了精辟的水土保持观点、措施和方法。主要有四点:①他认识了土壤侵蚀的三种主要方式,即风力、水力、重力侵蚀,因害设防;②从土地利用上,提出治理坡耕地、培植森林、广种苜蓿、改良盐碱荒沟荒滩;③在治理方式上,层层设防,从坡、沟、川、滩分层治理;④在泥沙利用上,提出了保(蓄水保土)、拦(拦淤)、排(排洪排沙)、淤(引洪淤灌)。他奠定了我国水土保持理论的基础,成为我国近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先驱。
(1)平治阶田,推行沟洫。李仪祉对坡耕地治理,主张推行两制——阶田制和沟洫制,正本清源,平整土地,就地蓄水。他说:“泥沙之来源,一由于田地之剥蚀,二由于河岸之崩塌……田地剥蚀之防止,其事则在农人,耕获而耕耨之,土地为大雨洗去,足以盖其剥蚀也。”(《西北蓄物意见书》)。“黄土耕地所受雨水责成各地主治好土地,不许有一滴水流出……我所说的沟洫,不是要恢复古代井田的制度,而是要看地形开沟,容纳坡水、谷水、雨水一齐蓄在地下,使不受蒸发消耗,不顺着河道消失,而都为生长植物所利用,这才算达到了目的。”(《西北各省初励行沟洫之制》)。
(2)修筑横堰,控制沟壑。李仪祉认为黄土高原应仿效日本、美国之防沙工事,修筑谷坊、横堰(即今之淤地坝),挽救沟壑土地。“制止沟壑之扩大,查陕西黄土山岭,大多冲成沟壑…… 废有用之地,阻交通之路,为害殊多。欲制止之,当于沟壑之口,无论其为支为干,皆须督令人民择适当地点,以土修筑横堰,则降雨时水势平坦,泥沙即填其后。及填平一段,则得于上后退若干步,继筑横堰,如此继续为之,沟壑交通困难可除;(三)水及泥沙既有节制,河患可减;(四)雨水得积蓄,燥地即滋润泽以便造林。”(《请恢复郑白渠,设水力纺织厂、渭北水泥厂,恢复沟洫与防止沟壑扩展及渭河通航事宜》)。
(3)固堤治滩,防止塌岸。对于洪水造成的崩岸侵蚀,李仪祉主张治本与治标结合,积极固堤治滩。他在《导渭之真谛》一文中说:“何以言有益农田也? 先之言导渭者,多注意灌溉事业……惟渭河不加治理,则种种灌溉不能达目的。盖凿渠不免于淤填,洪涨不免于冲毁,故古时引渭之迹,概皆无存……自三河(黄、渭、洛)口以上至宝鸡,约八百里间,概在二公里至三公里,洪水汜滥,或过此数,而河岸崩毁,河槽迁徙,丧失良田尤多。若泾、渭之谷,节制洪流,复整理河床,狭其槽,因其岸,更施以堤防,使河水充,限于一槽,河身之宽,不逾五百公尺,则两岸良田,受其保障免除汜滥冲毁者,约有三百万亩。”科学地论述了水利与水保、用水与治沙、除害与兴利,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此外,他还对韩城至潼关的黄河滩地、黄河下游滩地、黄河出海口滩地整治皆有专论。
(4)培植森林,防治河患。李仪祉认为森林有涵养水源、防治洪水之功能。他分析了黄河水沙情况,“就中卫以上而言,则黄河之水本不甚浊,森林之有益于河”(《黄河上游视察报告》)。“中国洪水由于沿岸之山原无森林也。欲根本去水患,必自培植森林始……森林为治水惟一要道,森林植则水患从此息矣…… 吾国内地山谷之间,不适于农田旷地甚多,不植森林焉用之? 故为国家生计计,非大植森林不可。”(《森林与水功之关系》)。
(5)广种苜蓿,肥田养畜。他在《巩固西北之策》中强调垦殖及畜牧,“窃以西北广漠,宜牧者多,宜农者少。宜农而牧,则失地利,宜牧而农,则失人和。盖蒙人生活以牧为宜,夺牧而农,蒙人不愿。而皮毛乳酪及牛羊肉食,实亦全国人民所必须。”他在《西北水利问题》一文中说:“西北重要问题除水利之外,尤在于治地。凡农作物地必治使之平,适于蓄水及耕作。坡陡之地不能耕作者,则宁禁止农耕而使其用于畜牧及森林。”主张合理利用土地,实行农林牧综合开发,各得其所。尤为倡导种植苜蓿,肥田养蓄,改良土壤,放蜂产蜜效益可观,他在《救济陕西旱荒议》呈案中专有论述。
(6)拦水漫田,膏沃压卤。他主张用洪用沙,淤灌良田,改良土壤。①引洪漫地,肥润农田;②浑水灌溉,膏沃良田;③下游放淤,造田压碱;皆有专章论述和受益方法。李仪祉十分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反对急功近利,顾此失彼,竭泽而渔的掠夺开发,如在《论涸湖垦田与废田还湖》论文中,批判片面围湖造田,只顾眼前利益的做法,这些观点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综观李仪祉治水治黄观点和措施,论断英明,科学求实,至今不失工作指南。
1937年7月7日发生卢沟桥事变,李仪祉抱病积极投入抗日运动,加入陕西各界抗敌后援会,在报纸、电台发表文章和讲话,宣传抗日,组织募捐。同时组织渭惠渠、织女渠的施工,以富国强兵的实际行动支援抗日,表现了他中华儿女坚毅刚强、不屈不挠的赤子之心。终因积劳成疾,1938年3月8日病逝于西安,终年57岁。
李仪祉毕生致力于水利事业。他不仅精通水利工程技术,而且博学多才,对天文、地理、文史、宗教都有研究,著述丰厚,多达200余册(篇),尤长诗歌、戏剧,是一位很有造诣的剧作家。他德高望重,功垂千秋,深受人民敬仰。
1938年李仪祉逝世后,在西安参加追悼会的达万人之多,当灵柩运到泾阳陵园时,当地群众有五千人挥泪送葬。国民政府发了特令褒扬,称他“德器深纯,精研水利,早岁倡办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成材甚众。近年于开渠、浚河、导淮、治运等工事尤瘁心力,绩效懋著。”《大公报》发表短评,称:“李先生不但是水利专家,而且是人格高洁的模范学者,一生勤学治事,燃烧着爱国爱民的热情,有公无私,有人无我。”于右任为陵园作挽联称:“殊功早入河渠志,遗宅仍规水竹居。”表达了社会对这位水利大师一代贤哲的缅怀之情。
(吕彦江)
简 历
1882年2月20日 生于陕西省蒲城县。
1898年 考取同州府第一名秀才。
1909年 毕业于京师大学堂,获举人衔。
1915年 毕业于德国丹泽工业大学,获“特许工程师”荣誉称号。
1915—1922年 任南京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教务长、教授。
1922—1927年 任陕西省水利局局长,1923年兼任陕西省教育厅厅长,1924—1926年兼任西北大学校长。
1927年 任重庆市政府工程师。
1928—1929年 任华北水利委员会委员长,1929年兼任北方大港筹备处主任。
1929年夏至1930年秋任导淮委员会委员兼总工程师、浙江省建设厅顾问。
1930年冬至1932年夏任陕西省建设厅厅长,全国救济水灾委员会委员兼总工程师,1931年后兼任中国水利工程学会会长至逝世。
1932—1936年任陕西省水利局局长,1933—1935年兼任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兼总工程师,1935年兼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1936年兼扬子江水利委员会顾问。
1937年任陕西省水利局局长,兼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会员,中美工程师协会董事,清华大学名誉教授。
1938年3月8日逝世于西安。
主 要 论 著
1 李仪祉. 永定河改道之商榷. 华北水利月刊,1928(1).
2 李仪祉. 黄河根本治法商榷. 华北水利月刊,1923(2).
3 李仪祉. 森林与水工之关系. 扬子江水道月刊,1929(4).
4 李仪祉. 华北之水道交通. 华北水利月刊,1930(3).
5 李仪祉. 泾惠渠管理意见. 华北水利月刊,1930(9).
6 李仪祉. 陕西水利工程之急要. 华北水利月刊,1930(12).
7 李仪祉. 沟洫. 华北水利月刊,1931(5).
8 李仪祉. 陕西泾惠渠工程报告. 华北水利月刊,1932(7).
9 李仪祉. 陕西水利工程十年计划纲要. 陕西水利月刊,1933(1).
10 李仪祉. 关于变迁河床河流治导之模型试验. 陕西水利季报,1933 (7).
11 李仪祉. 导渭之真谛,黄河水利月刊,1934(2).
12 李仪祉. 治黄意见. 陕西水利月刊,1934(3).
13 李仪祉. 治理黄河工作纲要. 陕西水利月刊,1934(7).
14 李仪祉. 黄河治本的探讨. 黄河水利月刊,1934(7).
15 李仪祉. 蓄水. 黄河水利月刊,1934(8).
16 李仪祉. 后汉王景理水之探讨. 华北水利月刊,1935(6).
17 李仪祉. 巩固堤防策. 黄河水利月刊,1935(6).
18 李仪祉. 论德国堵塞决口法. 黄河水利月刊,1935(6).
19 李仪祉. 固定黄河河床水位应以何水位为标准. 黄河水利月刊,1935 (8).
20 李仪祉. 纵论河患. 陕西水利月刊,1935(9).
21 李仪祉. 整治洞庭湖之意见. 陕西水利季报,1936(1).
22 李仪祉. 水功学.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8.
23 李仪祉. 论引泾.(李仪祉先生遗著第四册). 西安:陕西省水利局,1938.
24 李仪祉. 再论引泾.(李仪祉先生遗著第四册). 西安:陕西省水利局,1938.
25 李仪祉. 黄河治本计划概要叙目.(李仪祉先生遗著第六册). 西安:陕西省水利局,1938.
26 李仪祉. 淮河流域之水道交通.(李仪祉先生遗著第七册). 西安:陕西省水利局,1938.
27 李仪祉. 对于治理扬子江之意见. 陕西水利季报,1940(1).
28 李仪祉. 论涸湖垦田与废田还湖. 陕西水利月刊,19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