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学〔2021〕67号
各分支机构:
按照中国科协发的〈中国科协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的通知〉(科协函学字〔2021〕4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国水利学会各分支机构评比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精神和政策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1. 未经中央批准或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报备,不得开展任何类型的评比表彰。
2. 在未纳入科技奖励报备清单之前,暂停开展各类成果、人才、论文等奖励活动。
3. 严格杜绝以庆祝建党百年的名义开展各类面向行业和会员的评比表彰。
请各分支机构根据自查和整改等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分别于5月25日、8月25日、11月25日前将附件1报送至中国水利学会。
(盖章后的扫描件请发送至502829353@qq.com)。
联系人:汝老师
联系电话:01063204553
附件:
1. 中国水利学会分支机构评比达标表彰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2. 〈中国科协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全国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函》的通知〉(科协函学字〔2021〕47号)
中国水利学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