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要学术、科普活动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水学〔2023〕4号

2023-01-29 22:27

  各分支机构、省级水利学会、工作服务站: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利部《“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和《中国水利学会“十四五”发展规划》,努力营造重视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为水利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好的学术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水科学素养,中国水利学会将启动《中国水利学会2023年度重要学术、科普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制工作,现征集2023年度重要学术、科普等活动基本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2023年度拟主办的重要学术会议。具体征集内容详见附件1。 

  2.2023年度拟主办的其他重要科普和调研、座谈等活动。具体征集内容详见附件2。 

  二、征集原则 

  各项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国英部长在中国水利学会2021学术年会讲话提出的“要深化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学术引领力”“要做好水利科普,不断提升科技传播力”指示精神。征集原则包括: 

  (一)活动影响方面。优先征集研究影响水利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受科技工作者普遍认可的高质量活动。 

  (二)活动主题方面。优先征集兼顾综合性与专业性,适当考虑具有领域交叉性的前沿新兴、颠覆性领域的活动。 

  (三)论文征集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征集学术论文的会议。 

  (四)系列性方面。优先征集已形成机制性、系列性、连续性的学术、科普活动。 

三、进度安排

  1.2023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会议遴选工作并报送至学会。 

  2.2023年3月8日前,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结果进行遴选,推荐至科协;学会编制《指南》。 

  3.2023年4-5月,中国科协正式在线发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3)》中英文双语简版目录,以中国科协办公厅通知形式公布《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23)》收录会议名单;学会印发《指南》,并在网站发布,纸质版《指南》将寄送学会理事和相关领导。 

  4.2023年5-6月,中国科协通过推荐单位向收录会议主办单位发放证书。 

  四、其他事项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水利部部属社团社科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办国科〔2021〕141号)要求,学会各分支机构、工作服务站(不包括省级学会为第一主办单位的活动)组织开展的50人及以上科技类学术活动根据需另行履行报备手续。各分支机构、工作服务站需提前将活动实施方案、研讨内容、活动审批表等报至学会,由学会报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举行。审批程序须于活动举办前1个月完成。请各分支机构、工作服务站合理规划报备时间,以免因审批时限要求影响会议举办。 

  五、联系方式 

  请各分支机构、省级水利学会、工作服务站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杨姗姗 

  联系电话:010-63204851 

  电子邮箱:1063145120@qq.com  

   

  中国水利学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