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节水管理规范》等18项中国水利学会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经研究,拟于近期召开理事长专题办公会,对该18项标准进行审定发布。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报批稿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1 | 工业园区节水管理规范 |
2 | 水利水电工程隧洞超前地质预报规程 |
3 | 洪水演进水动力实时模拟技术规程 |
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无人机应用技术导则 |
5 | 水利水电工程水平定向钻探规程 |
6 | 水利工程模袋砂围堰技术规范 |
7 | 大型调水工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8 | 农村供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规范 |
9 | 农灌机电井以电折水技术规程 |
10 | 引调水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
11 | 河湖库泥沙资源利用技术规范 |
12 | 水库淤积及其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
13 | 黄河泥沙改良盐碱地技术规程 |
14 | 建设项目涌潮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15 | 灌区智能控制闸门系统技术导则 |
16 | 超测洪标准水文监测技术导则 |
17 | 城市河湖底泥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技术导则 |
18 | 城市河湖污染底泥处理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
自公示公布之日起7日内未异议处理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异议要加盖公章,个人异议要署真实姓名。异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利学会
邮 编:100053
联系人:赵晖 010-63204550
中国水利学会
2023年12月6日